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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国历史年表 | |
| 《欽定四庫全書》提要 史部總敘 子目敘 目录 (一) | |
史部總敘 卷四五史之為道,撰述欲其簡,考證則欲其詳。莫簡於《春秋》,莫詳於《左傳》。魯史所錄,具載一事之始末,聖人觀其始末,得其是非,而後能定以一字之褎貶,此作史之資考證也。丘明錄以為傳,後人觀其始末,得其是非,而後能知一字之所以裦貶,此讀史之資考證也。 苟無事蹟,雖聖人不能作《春秋》。苟不知其事蹟,雖以聖人讀《春秋》,不知所以裦。儒者好為大言,動曰舍傳以求經,此其說必不通。 其或通者,則必私求者諸傳,詐稱舍傳云爾。司馬光《通鑑》,世稱絕作,不知其先為長編,後為考異。高似孫《緯略》,載其《與宋敏 求書》,稱:「到洛八年,始了晉、宋、齊、梁、陳、隋六代。唐文字尤多,依年月編次為草卷,以四丈為一卷,計不減六七百卷。」又 稱:「光作《通鑑》,一事用三四出處纂成,用雜史諸書,幾二百二十二家。」李燾《巽巖集》亦稱:「張新甫見洛陽有《資治通鑑》草 槀,盈兩屋。」(案燾集今已佚此,據馬臨《文獻通考》述其父廷鸞之言。)今觀其書,如淖方成「禍水」之語,則採及《飛燕外傳》; 張彖「冰山」之語,則採及《開元天寶遺事》,竝小說亦不遺之。然則古來著錄,於正史之外,兼收博採,列目分編,其必有故矣。今總 括羣書,分十五類:首曰正史,大綱也。次曰編年,曰別史,曰雜史,曰詔令奏議,曰傳記,曰史鈔,曰載記,皆參考紀傳者也。曰時令, 曰地理,曰職官,曰政書,曰目錄,皆參考諸志者也。曰史評,參考論贊者也。舊有譜牒一門,然自唐以後,譜學殆絕。玉牒旣不頒於外, 家乘亦不上於官,徒存虛目,故從刪焉。考私家記載,惟宋、明二代為多。蓋宋、明人皆好議論,議論異則門戶分,門戶分則朋黨立,朋 黨立則恩怨結。恩怨旣結,得志則排擠於朝廷,不得志則以筆墨相報復。其中是非顛倒,頗亦熒聽。然雖有疑獄,合眾證而質之,必得其 情。雖有虛詞,參眾說而核之,亦必得其情。張師棣《南遷錄》之妄,鄰國之事無質也。趙與旹《賓退錄》,證以金國官制而知之;《碧 雲騢》一書誣謗文彥博、范仲淹諸人,晁公武以為眞出梅堯臣,王銍以為出自魏泰,邵博又證其眞出堯臣,可謂聚訟。李燾卒參互而辨定 之,至今遂無異說。此亦考證欲詳之一驗。然則史部諸書,自鄙倍宂雜,灼然無可採錄外,其有裨於正史者,固均宜擇而存之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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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五 正史類一 序正史類一 正史之名,見於《隋志》,至宋而定著十有七。明刊監版,合宋、遼、金、元四史為二十有一。皇上欽定《明史》,又詔增《舊唐書》為二十有三。近蒐羅四庫,薛居正《舊五代史》得裒集成編。欽稟睿裁,與歐陽修書竝列,共為二十有四。今並從官本校錄, 凡未經宸斷者,則悉不濫登。蓋正史體尊,義與經配,非懸諸令典,莫敢私增,所由與稗官野記異也。其他訓釋音義者,如《史記索隱》 之類;掇拾遺闕者,如《補後漢書年表》之類;辨正異同者,如《新唐書糾繆》之類;校正字句者,如《兩漢刊誤補遺》之類,若別為編 次,尋檢為繁,卽各附本書,用資參證。至宋、遼、金、元四史譯語,舊皆舛謬,今悉改正,以存其眞。其子部、集部,亦均視此。以考 校釐訂自正史始,謹 發其凡於此。 正史類,三十八部,三千七百三十九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註釋諸史之書,皆各從其類。惟《班馬異同》附《漢書》後,以有《漢書》而後考及《史記》,是由《漢書》作也。《兩漢刊誤補遺》 附《後漢書》後,後及見前,前尚未及見後也。若茅國縉、蔣之翹之《晉書》刪改原文,《宋史新編》之屬,非其本書。《五代史補》、 《五代史闕文》,亦增益於本書之外,如斯之類,則均入別史焉。正史類存目。 卷四六 正史類二 正史類存目 正史類,七部,八十五卷,皆附存目。 案:凡考注一代之史者,雖工拙有殊,然非淹貫全書,則不能論著,不比語錄之類,人人皆可成編。故撰述者無多卽存目之書亦寥寥可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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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卷四七 編年類
司馬遷改編年為紀傳,荀悅又改紀傳為編年。劉知幾深通史法而《史通》分敘六家統歸二體,則編年、紀傳均正史也。 其不列為正史者,以班、馬舊裁,歷朝繼作。編年一體,則或有或無,不能使時代相續。故姑置焉,無他義也。今仍蒐羅遺帙,次於正史, 俾得相輔而行。《隋志》史部有起居注一門,著錄四十四部。《舊唐書》載二十九部,併實錄為四十一部,《新唐書》載二十九部。存於 今者,《穆天子傳》六卷、溫大雅《大唐創業起居注》三卷而已。《穆天子傳》雖編次年月,類小說傳記,不可以為信史。實惟存溫大雅 一書,不能自為門目。稽其體例,亦屬編年。今併合為一,猶《舊唐書》以實錄附起居注之意也。 編年類,三十八部,二千六十六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有歷代之編年,《竹書紀年》以下是也。有一代之編年,《漢紀》以下是也。其間或有或無,旣不相續。今亦各以作者時代編之,不 復以統系為先後。其《通鑑地理通釋綱目續麟》之類,則仍附本書之後,便參閱也。 卷四八 編年類 存目 卷四九 紀事本末類 紀事本末類存目 卷四十九 史部五 紀事本末類古之史策,編年而已,周以前無異軌也。司馬遷作《史記》,遂有紀傳一體,唐以前亦無異軌也。至宋袁樞,以《通鑑》舊文, 每事為篇,各排比其次第,而詳敘其始終,命曰「紀事本末」,史遂又有此一體。夫事例相循,其後謂之因,其初皆起於創,其初有所創。 其後卽不能不因。故未有是體以前,微獨紀事本末創,卽紀傳亦創,編年亦創。旣有是體以後,微獨編年相因,紀傳相因,卽紀事本末亦 相因。因者旣眾,遂於二體之外,別立一家。今亦以類區分,使自為門目凡一書備諸事之本末,與一書具一事之本末者,總彙於此。其不 標紀事本末之名,而實為紀事本末者,亦併著錄。若夫偶然記載,篇帙無多。則仍隸諸雜史、傳記,不列於此焉。 紀事本末類,四部,二十六卷,(內一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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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卷五○ 別史類 別史類存目 漢《藝文志》無史名,《戰國策》、《史記》均附見於《春秋》。厥後著作漸繁,《隋志》乃分正史、古史、霸史諸目。然《梁武帝》、 《元帝實錄》列諸雜史,義未安也。陳振孫《書錄解題》創立別史一門,以處上不至於正史,下不至於雜史者,義例獨善,今特從之。蓋 編年不列於正史,故凡屬編年,皆得類附。《史記》、《漢書》以下,已列為正史矣。其歧出旁分者,《東觀漢記》、《東都事略》、 《大金國志》、《契丹國志》之類,則先資草創。《逸周書》、《路史》之類,則互取證明。《古史》、《讀後漢書》之類,則檢校異同。 其書皆足相輔,而其名則不可以並列,命曰「別史」,猶大宗之有別子云爾。包羅旣廣,六體兼存,必以類分,轉形瑣屑,故今所編,錄 通以年代先後為敘。 別史類,二十部,一千六百十四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《東觀漢記》、《後漢書補逸》之類,本皆正史也。然書已不完,今又不列於正史。故概入此門。其先後從作者時代,亦與編年類例 同。均稍示區別於正史爾。 別史類,三十六部,一千三百六卷,(內三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案:晉、宋及明,皆帝王之正傳。其郭倫《晉記》、柯維騏《宋史新編》、鄧元錫、傅維鱗《明書》亦均一代之紀傳。今並存目於別史者, 或私撰之本,或斥汰不用之書也。《舊唐書》、《舊五代史》之類,雖本列正史者,已廢之後,有朝廷之功令乃得復之,則其餘可知矣。 卷五一 雜史類 卷五十一 史部七 雜史類雜史之目,肇於《隋書》。蓋載籍旣繁,難於條析。義取乎兼包眾體,宏括殊名。故王嘉《拾遺記》《汲冢璅語》得與《魏尚書》、 《梁實錄》並列不為嫌也。然旣繫史名,事殊小說,著書有體,焉可無分。今仍用舊文,立此一類。凡所著錄,則務示別裁。大抵取其事 繫廟堂,語關軍國,或但具一事之始末,非一代之全編;或但述一時之見聞,祇一家之私記,要期遺文舊事,足以存掌故,資考證,備讀 史者之參稽云爾。若夫語神怪,供詼啁,里巷瑣言,稗官所述,則別有雜家、小說家存焉。 雜史類,二十二部,二百七十三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卷五二 雜史類 存目一 卷五三 雜史類 存目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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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謹案:此書為外藩所錄,於例應入載記類中。然所述多元朝帝王之事,與高麗、安南諸史究有不同。是以仍編於雜史。 卷五四 雜史類 雜史類,一百七十九部,七百五十七卷,(內七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卷五五 詔令奏議類 詔令奏議類 記言、記動,二史分司。起居注,右史事也,左史所錄蔑聞焉。王言所敷,惟詔令耳。《唐志》史部初立此門。黃虞稷《千 頃堂書目》則移制誥於集部,次於別集。夫渙號明堂,義無虛發,治亂得失,於是可稽。此政事之樞機,非僅文章類也,抑居詞賦,於理 為褻。 《尚書》誓誥,經有明徵。今仍載史部,從古義也。《文獻通考》始以奏議自為一門,亦居集末。考《漢志》載《奏事》十八篇, 列《戰國策》、《史記》之間,附《春秋》末。則論事之文,當歸史部,其證昭然。今亦併改隸,俾易與紀傳互考焉。 詔令奏議類詔令之屬,十部,八百二十二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詔令之美,無過漢、唐。《唐大詔令》為宋敏求蒐輯而成,多足以裨史事。《兩漢詔令》雖取之於三史,然彙而聚之,以資循覽,亦 足以觀文章爾雅、訓詞深厚之遺。兩宋以後,國政得失,多見於奏議。內外制亦多散見於諸集,故所錄從略焉。 詔令奏議類奏議之屬,二十九部,七百二十六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卷五六 詔令奏議類存目 詔令奏議類奏議之屬,九十部,八百十八卷,(內十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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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七 傳記類一傳記類一紀事始者,稱傳記始黃帝,此道家野言也。究厥本源,則《晏子春秋》是卽家傳,《孔子三朝記》其記之權輿乎。裴松之註《三國志》、劉孝標註《世說新語》,所引至繁,蓋魏、晉以來,作者彌夥。諸家著錄體例相同,其參錯混淆,亦如一軌。今略為區別: 一曰聖賢,如孔、孟《年譜》之類;二曰名人,如《魏鄭公諫錄》之類;三曰總錄,如《列女傳》之類;四曰雜錄,如《驂鸞錄》之類。 其杜 大圭《碑傳琬琰集》、蘇天爵《名臣事略》諸書,雖無傳記之名,亦各核其實,依類編入。至安祿山、黃巢、劉豫諸書,旣不能遽 削其名,亦未可薰蕕同器。則從叛臣諸傳附載史末之例,自為一類,謂之曰別錄。 傳記類聖賢之屬,二部,七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以上所錄皆聖蹟也。以存目之中有諸賢之敘錄,名統於一,故總標曰聖賢。 傳記類名人之屬,十三部,一百十三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此門所錄,大抵名世之英,與文章道德之士也。不曰名臣而曰名人者,其中或苦節卓行,而山林終老;或風流文采,而功業無聞, 概曰名臣,殊乖其實。統以有聞於後之稱,庶為兼括之通詞爾。 卷五八 傳記類二傳記類總錄之屬,三十六部,八百八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傳記類總錄之屬,三十六部,八百八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合眾人之事為一書,亦傳類也。其源出《史記》之《儒林》、《游俠》、《循吏》、《貨殖》、《刺客》諸傳,其別自為一書, 則成於劉向之《列女傳》,《冊府元龜》有總錄之目,今取以名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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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傳記類雜錄之屬,九部,二十一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傳記者,總名也。類而別之,則敘一人之始末者為傳之屬,敘一事之始末者為記之屬。以上所錄皆敘事之文。其類不一,故曰雜 焉。卷五九 傳記類 存目一 傳記類聖賢之屬,三十二部,二百三十一卷,(內三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案:孔子稱伯夷、叔齊為古之賢人,孟子亦曰伯夷,聖之清者也。故孤竹之錄得入聖賢。其餘非親炙鄒魯之堂者,概不濫預焉,蓋聖 賢之名,惟聖賢能論定之。司馬遷敘仲尼弟子為列傳,而七十子之門人不及焉,孟子弟子亦不及焉,慎之至也。 卷六○ 傳記類 存目二 傳記類名人之屬,一百五部,四百九十四卷,(內三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卷六一 傳記類 存目三 卷六二 傳記類 存目四 卷六三 傳記類 存目五 傳記類總錄之屬,二百九部,二千三百四十八卷,(內六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卷六四 傳記類 存目六 傳記類雜錄之屬,五十八部,一百一十二卷,皆附存目。傳記類別錄之屬,六部,八卷,皆附存目。 案:以上皆逆亂之人,自為一傳者,命曰別錄,示不與諸傳比也。其割據僭竊之雄,別附載記。征討削平之事,別入雜史。均不與此 同科。 卷六五 史鈔類 史鈔類存目史鈔類帝魁以後書,凡三千二百四十篇,孔子刪取百篇。此史鈔之祖也。《宋志》始自立門。然《隋志》雜史類中有《史要》十卷,註「漢桂陽太守衛颯撰,約《史記》要言,以類相從。」又有《三史略》二十卷,吳太子太傳張溫撰。嗣後專鈔一史者,有葛洪 《漢書鈔》三十卷,張緬《晉書鈔》三十卷。合鈔眾史者,有阮孝緒《正史削繁》九十四卷。則其來已古矣。沿及宋代,又增四例。 《通鑑總類》之類,則離析而編纂之。《十七史詳節》之類,簡汰而刊削之。《史漢精語》之類,則採摭文句而存之。《兩漢博聞》 之類,則割裂詞藻而次之。迨乎明季,彌衍餘風。趨簡易,利剽竊,史學荒矣。要其含咀英華,刪除冗贅,卽韓愈所稱記事提要之義, 不以末流蕪濫責及本始也。博取約存,亦資循覽。若倪思《班馬異同》惟品文字,婁機《班馬字類》惟明音訓,及《三國志文類》總 匯文章者,則各從本類,不列此門。 史鈔類,三部,四十八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史鈔類,四十部,一千六百十九卷,(內一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(下一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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