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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国历史年表 | |
| 《欽定四庫全書》提要 經部總敘 子目敘 目录 (二) | |
卷二三 禮類存目一. 禮類《周禮》之屬,三十七部,二百七十七卷,(內三部無卷數,)附錄二部,二十四卷,皆附存目。 卷二六 春秋類一 卷二十六 經部二十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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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卷二七 春秋類二 卷二八 春秋類三 卷二九 春秋類四 右春秋類,一百十四部,一千八百三十八卷,附錄一部,十七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《春秋》三傳互有短長,世以范甯所論為允。甯實未究其所以然也。《左氏》說經所謂「君子曰」者,往往不甚得經意,然其失也。不 過膚淺而已。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二家,鉤棘月日以為例,辨別名字以為裦貶,乃或至穿鑿而難通。三家皆源出聖門,何其所見之異哉.左 氏親見國史,古人之始末具存,故據事而言,卽其識有不逮者,亦不至大有所出入。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則前後經師遞相附益,推尋於字句 之閒故憑心而斷,各徇其意見之所偏也。然則徵實迹者,其失小,騁虛論者,其失大矣。後來諸家之是非,均持此斷之可也。至於《左氏》 文章,號為富豔,殘膏賸馥,沾溉無窮。章沖聯合其始終,徐晉卿排比其對偶,後人接踵編纂日多,而概乎無預於經義,則又非所貴焉。 卷三○ 春秋類存目一 卷三一 春秋類存目二 卷三二 孝經類 孝經類存目孝經類蔡邕《明堂論》引魏文侯《孝經傳》,《呂覽·審微篇》亦引《孝經·諸侯章》,則其來古矣。然授受無緒,故陳騤、汪應辰皆疑其偽。今觀其文,去二戴所錄為近,要為七十子徒之遺書,使河閒獻王採入一百三十一篇中,則亦《禮記》之一篇,與《儒行》、《緇衣》轉 從其類。惟其各出別行,稱孔子所作,傳錄者又分章標目,自名一經,後儒遂以不類《繫辭》、《論語》繩之,亦有由矣。中閒孔、鄭兩本 互相勝負,始以開元御註用今文,遵制者從鄭;後以朱子《刊誤》用古文,講學者又轉而從孔。要其文句小異,義理不殊,當以黃震之言為 定論(語見《黃氏日鈔》。)故今之所錄,惟取其詞達理明,有裨來學,不復以今文、古文區分門戶,徒釀水火之爭。蓋註經者明道之事, 非分明角勝之事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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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孝經類,十一部,十七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案《孝經》文義顯明,篇帙簡少,註釋者最易成書。然陳陳相因,亦由於此。今擇其稍有精義者, 略錄數家,以見梗概,故所存獨少。孝經類存目 孝經類,十八部,五十三卷,皆附存目。 案:虞淳熙《孝經集靈》,舊列經部,然侈陳神怪,更緯書之不若,今退列於小說家。黃榦《孝經本旨》、江直方《孝經外傳》、李長桂 《孝經綱目》、朱鴻《經書孝語》,絕不箋釋經文,今別列於儒家。若李之素《孝經內外傳》,猶列《孝經》正文後,則姑附存焉。 卷三三 五經總義類五經總義類漢代經師如韓嬰治《詩》兼治《易》者,其訓故皆各自為書。宣帝時始有石渠《五經雜義》十八篇,《漢志》無類可隸,遂雜置之《孝經》中。《隋志》錄許慎《五經異義》以下諸家,亦附《論語》之末。《舊唐書·志》始別名「經解」。諸家著錄因之,然不見 兼括諸經之義。朱彝尊作《經義考》,別目曰「羣經」,蓋覺其未安而採劉勰《正緯》之語以改之,又不見為訓詁之文。徐乾學刻《九經 解》,顧湄兼採總集經解之義,名曰「總經解」,何焯復斥其不通。(語見沈廷芳所刻何焯點校《經解目錄》中。)蓋正名若是之難也。 考《隋志》於統說諸經者,雖不別為部分,然「論語類」末稱「《孔叢》《家語》《爾雅》諸書併五經總義,附於此篇」,則固稱「五經 總義」矣。今準以立名,庶猶近古,《論語》、《孝經》、《孟子》雖自為書,實均五經之流別。亦足以統該之矣。其校正文字以及傳經 諸圖,併約略附焉,從其類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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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經總義類,三十一部,六百七十五卷,附錄一部,三十六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漢儒五經之學,惟《易》先變且盡變,惟《書》與《禮》不變,《詩》與《春秋》則屢變而不能盡變,蓋《易》包萬彙,隨舉一義, 皆有說可通,數惟人所推,象惟人所取,理惟人所說,故一變再變而不已。《書》紀政事,《禮》具器數,具有實徵,非空談所能眩亂, 故雖欲變之而不能。《詩》則其美其刺,可以意解;其名物訓詁,則不可意解也。《春秋》則其裦其貶,可以詞奪;其事迹始末,則不 可以詞奪也,故二經雖屢變而不盡變。劉勰有言「意翻空而易奇,詞徵實而難巧」。此雖論文,可例之於說經矣。今所甄錄,徵實者多, 不欲以浮談無根啟天下之捷徑也。蓋自王柏諸人以下逞小辨而汨聖籍者,其覆轍可一一數矣。 卷三四 五經總義類存目 五經總義類,四十三部,三百四十九卷,(內七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案:先儒授受,大抵專治一經,其兼通諸經,各有論說者,鄭康成以下,曠代數人耳。宋以後著作漸夥,明以來撰述彌眾。非後人學問 遠過前修,精研之則見難,涉獵之則見易。求實據則議論少,務空談則卷軸富也。孫承澤鈔撮經解諸序,廖廖數卷亦命之曰《五經翼》 則孰非兼通五經者哉!略存其目而不錄其書,古今人巧拙之異,華實之分,亦大概可睹矣。 卷三五 四書類一四書類一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舊各為帙,《大學》、《中庸》,舊《禮記》之二篇,其編為《四書》,自宋淳熙始,其懸為令甲,則自元延祐復科舉始,古來無是名也。然二戴所錄《曲禮》、《檀弓》諸篇,非一人之書,迨立名曰《禮記》,《禮記》遂為一家。卽王逸 所錄屈原、宋玉諸篇,《漢志》均謂之賦,迨立名曰《楚詞》,《楚詞》亦遂為一家。元邱葵《周禮補亡序》稱「聖朝以六經取士」, 則當時固以四書為一經。前創後因,久則為律,是固難以一說拘矣。今從《明史·藝文志》例,別立「四書」一門,亦所謂禮以義起也。 朱彝尊《經義考》於「四書」之前,仍立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二類。黃虞稷《千頃堂書目》,凡說《大學》、《中庸》者,皆附於禮類, 蓋欲以不去餼羊,略存古義。然朱子書行五百載矣。趙岐、何晏以下,古籍存者寥寥,梁武帝義疏以下,且散佚竝盡。元、明以來之所 解,皆自《四書》分出者耳。《明史》併入《四書》,蓋循其實。今亦不復強析其名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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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卷三六 書類二 卷三七 四書類存目. 右四書類,一百一部,一千三百四十一卷,(內十四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案:古書存佚,大抵有數可稽。惟坊刻四書講章,則旋生旋滅,有若浮漚;旋滅旋生,又幾如掃葉,雖隸首不能算其數。蓋講章之作,沽名 者十不及一,射利者十恆逾九。一變其面貌,則必一獲其贏餘;一改其姓名,則必一趨其新異。故事同幻化,百出不窮。取其書而觀之,實 不過陳因舊本,增損數條,卽別標一書目、別題一撰人而已。如斯之類,其存不足取,其亡不足惜,其剽竊重複不足考辨,其庸陋鄙俚亦不 足糾彈。今但據所見,姑存其目。所未見者,置之不問可矣。 卷三八 樂類沈約稱:《樂經》亡於秦。考諸古籍,惟《禮記·經解》有樂教之文。伏生《尚書大傳》引辟雝舟張四語亦謂之樂,然他書均不云有《樂經》。(隋志《樂經》四卷,蓋王莽元始三年所立。賈公彥《考工記·磬氏疏》所稱「樂曰」,當卽莽書,非古《樂經》也。)大抵樂之綱目具於 《禮》,其歌詞具於《詩》,其鏗鏘鼓舞則傳在伶官。漢初制氏所記,蓋其遺譜,非別有一經為聖人手定也。特以宣豫導和,感神人而通天 地,厥用至大,厥義至精,故尊其教得配於經。而後代鍾律之書,亦遂得著錄於經部,不與藝術同科。顧自漢氏以來,兼陳雅俗,豔歌側調, 並隸《雲韶》。於是諸史所登,雖細至箏、琶,亦附於經末。循是以往,將小說稗官,未嘗不記言、記事,亦附之《書》與《春秋》乎.悖 理傷教,於斯為甚!今區別諸書,惟以辨律呂、明雅樂者,仍列於經。其謳歌末技,弦管繁聲,均退列「雜藝」、「詞曲」兩類中,用以見 大樂元音,道侔天地,非鄭聲所得而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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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樂類,二十二部,四百八十三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天文、樂律皆積數之學也。天文漸推漸密,前不及後。樂律則愈久愈失,後終不得及前。蓋天文有象可測,樂律無器可憑也。宋儒不得 其器,因遁辭於言樂理,又遁辭於言樂本。夫樂生於人心之和,而根於君德之盛,此樂理、樂本也。備是二者,莫過堯舜,而后夔所典,尚 規規於聲音器數,何哉.無聲音器數,則樂本樂、理無所附。使十二律之長短不按陰陽,八音之宮調不分抗墜,雖奏唐虞之廷,知其不能成 聲也。泛談樂本、樂理,豈非大言寡當歟!今所採錄,多以發明律呂者為主,蓋制作之精,以徵諸實用為貴焉耳。 卷三九 樂類存目. 樂類,四十二部,二百九十一卷,內四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案:樂為古制,宜遵古法。阮咸、荷勖之爭,不過尺之長短,房庶、范鎮之爭,不過黍之縱橫耳。宋魏漢津以徽宗指節定尺,明李文利以黃 鍾為長三寸九分,盡改古法,皆世衰而邪說作也。今於詭詞新論,悉斥不錄,庶不失依永和聲之本旨焉。 卷四○ 小學類一卷四十 經部四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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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小學類一古小學所教,不過六書之類,故《漢志》以《弟子職》附《孝經》,而《史籀》等十家四十五篇列為小學。《隋志》增以金石 刻文,《唐志》增以書法、書品,已非初旨。自朱子作《小學》以配《大學》,趙希弁《讀書附志》遂以《弟子職》之類併入小學,又以 《蒙求》之類相參並列,而小學益多歧矣。考訂源流,惟《漢志》根據經義,要為近古。今以論幼儀者別入儒家,以論筆法者別入雜藝,以 《蒙求》之屬隸故事,以便記誦者別入類書,惟以《爾雅》以下編為訓詁,《說文》以下編為字書,《廣韻》以下編為韻書,庶體例謹嚴, 不失古義。其有兼舉兩家者,則各以所重為主(如李燾《說文五音韻譜》實字書,袁子讓《字學元元》實論等韻之類。)悉條其得失,具於 本篇。 小學類訓詁之屬,一十二部,一百二十二卷,並文淵閣著錄。 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以詁訓與小學分為二家,然詁訓亦小學也,故今仍從《漢志》,列為小學之子目。又《爾雅》首《釋詁》、《釋訓》, 其餘則雜陳名物。蓋析其類而分之,則蟲、魚、草、木之屬,與字義門目各殊。統其類而言之,則解釋名物亦卽解釋其字義。故訓詁者,通 名也。《方言》、《釋名》,相沿繼作,大體無殊。至《埤雅》、《爾雅翼》,務求博洽,消泛濫矣,要亦訓詁之支流也,故亦連類編之。 《埤雅廣要》之屬,蕪雜已甚,則退之小說家焉。 卷四一小學類二 小學類字書之屬,三十六部,四百八十卷,皆文淵閣著錄。 案:字體與世為變遷。古文、籀文不可以繩小篆,小篆不可以繩八分,八分不可以繩隸(隸卽今之楷書。)然其相承而變,則源流一也。故 古今字書,統入此門。至《急就章》之類,但有文字,而不講六書,然《漢志》列之小學家。觀陸羽《茶經》所引,司馬相如《凡將篇》亦 以韻語成句,知古小學之書其體如是。《說文解字》猶其後起者也。故仍與是書竝列焉。 卷四二 小學類三 卷四三 小學類存目一 小學類訓詁之屬,八部,六十四卷,皆附存目。 卷四四 小學類存目二 小學類韻書之屬,六十一部,五百三十七卷,(內七部無卷數,)皆附存目。 (上一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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