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历史年表
  

《商君书》目录

  

         《欽定四庫全書》提要 卷一○一 子部一一 法家類、法家類存目

法家類 刑名之學,起於周季,其術為聖世所不取。然流覽遺篇,兼資法戒。觀於管仲諸家,可以知近功小利之隘。觀於商鞅、韓非諸家,可以知
刻薄寡恩之非。鑒彼前車卽所以克端治本。曾鞏所謂不滅其籍,乃善於放絕者歟?至於凝{山蒙}所編(和凝和{山蒙}父子,相繼撰《疑獄集》)
闡明疑獄,桂、吳所錄(桂萬榮、吳訥相續撰《棠陰比事》),矜慎祥刑。並義取持平,道資弼教。雖類從而錄,均隸法家。然立議不同,用心各
異,於虞廷欽恤,亦屬有裨。是以仍準舊史,錄此一家焉。

        【商子五卷】(兩江總督採進本) 舊本題秦·商鞅撰。鞅事蹟具《史記》。鞅封於商,號商君。故《漢志》稱《商君》二十九篇。
《三國志·先主傳註》亦稱《商君書》。其稱《商子》,則自《隋志》始也。陳振孫《書錄解題》云:「《漢志》二十九篇,今二十八篇,已亡其
一。」晁公武《讀書志》則云:「本二十九篇,今亡者三篇。」《讀書志》成於紹興二十一年,旣云已闕三篇。《書錄解題》成於宋末,乃反較晁
本多二篇。蓋兩家所錄,各據所見之本,故多寡不同歟?此本自更法至定分,目凡二十有六,似卽晁氏之本。然其中第十六篇、第二十一篇又皆有
錄無書,則併非宋本之舊矣。《史記》稱讀鞅《開塞》書,在今本為第七篇,文義甚明。而司馬貞作《索隱》,乃妄為之解,為晁公武所譏。知其
書唐代不甚行,故貞不及睹。又《文獻通考》引周氏《涉筆》,以為鞅書多附會後事,疑取他詞,非本所論著。然周氏特據文臆斷,未能確證其非
。今考《史記》稱秦孝公卒,太子立,公子虔之徒告鞅欲反,惠王乃車裂鞅以徇。則孝公卒後,鞅卽逃死不暇,安得著書?如為平日所著,則必在
孝公之世,又安得開卷第一篇卽稱「孝公」之諡?殆法家者流掇鞅餘論,以成是編,猶管子卒於齊桓公前,而書中屢稱「桓公」耳。諸子之書,如
是者多。旣不得撰者之主名,則亦姑從其舊,仍題所託之人矣。
     《商君书》目录      开卷首句
         更法第一      孝公平畫,公孫鞅、甘龍、杜摯三大夫御於君,慮世事之變,討正法之本,使民之道。
         垦令第二      無宿治,則邪官不及為私利於民,而百官之情不相稽。則農有餘日。邪官不及為私利於民,
         农战第三      凡人主之所以勸民者,官爵也。國之所以興者,農戰也。今民求官爵,皆不以農戰,而以巧言虛道,

         去强第四     以強去強者弱。以弱去強者強。國為善,姦必多。國富而貧治,曰重富,重富者強。國貧而富治,
         说民第五      辯慧,亂之贊也。禮樂,淫泆之徵也。慈仁,過之毋也。任譽,姦之鼠也。亂有贊則行。淫泆有徵則用。
         算地第六     凡世主之患,用兵者不量力,治草萊者不度地。故有地狹而民眾者,民勝其地。地廣而民少者,
         开塞第七     天地設而民生之,當此之時也,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,其道親親而愛私。親則別,愛私則陰陽民險眾,
         壹言第八     凡將立國,制度不可不時也,治法不可不慎也,壹務不可不謹也,事本不可不(搏)〔摶〕也。
         错法第九     臣聞:古之明君錯法而民無邪;舉事而材自練;賞行而兵強。此三者治之本也。夫錯法而民無邪者,
         战法第十     凡戰法必本於政勝,則其民不爭,爭則無以私意,以上為意。故王兵之政,使民怯於邑,

         立本十一     凡用兵,勝有三等:若兵未起則錯法;錯法而俗成;而用具。此三者必行於境內,而後兵可出也。
         兵守十二     四戰之國貴守戰。負海之國貴攻戰。四戰之國好舉興兵以距四鄰者,國危。四鄰之國一興事,
          靳令十三    靳令則治不留。法平則吏無奸。法已定矣,不以善言害法。任功則民少言。任善則民多言。
          修权十四     國之所治者三:一曰法;二曰信;三曰權。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。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。
          徕民十五     地方百里者,山陵處什一,藪澤處什一,谿谷流水處什一,都邑蹊道處什一,惡田處什一,
          刑约十六〔缺〕
         赏刑十七     聖人之為國也,一賞,一刑,一教。一賞則兵無敵。一刑則令行。一教則下聽上。夫明賞不費,
         画策十八     昔者昊英之世,以伐木殺獸,人民少而木獸多。黃帝之世,不麛不卵,官無供備之民,死不得用槨。
         境内十九     四境之內,丈夫女子皆有名於上,者著,死者削。
         弱民二十     民弱國強;國強民弱。故有道之國,務在弱民。樸則強;淫則弱。弱則軌;淫則有志。
          □□二十一〔缺〕
         外内二十二     民之外事難於戰,故輕法不可以使之。奚謂輕法?其賞少而威薄,淫道不塞之謂也。 
         君臣二十三    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時,民亂而不治。是以聖人列貴賤,制節爵位,立名號, 
         禁使二十四     人主之所以禁使者,賞罰也。賞隨功。罰隨罪。故論功察罪,不可不審也。夫賞高罰下, 
         慎法二十五     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亂者治,故小治而小亂,大治而大亂,人主莫能世治其民,世無不亂之國。 
         定分二十六     公問於公孫鞅曰:「法令以當時立之者,明旦,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,如一而無私,柰何?」 

               正文據《四部叢刊》影明天一閣本。( )表示刪字;〔 〕表示增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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