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欽定四庫全書》提要 卷一一七 子部二七 雜家類一
【墨子十五卷】(兩江總督採進本) 舊本題宋·墨翟撰。考《漢書·藝文志》,《墨子》七十一篇,註曰:「名翟,宋大夫」。《隋
書·經籍志》亦曰:「宋大夫墨翟撰」。然其書中多稱「子墨子」,則門人之言,非所自著。又諸書多稱墨子名翟,因樹屋《書影》則
曰:「墨子姓翟,母夢烏而生,因名之曰烏,以墨為道。今以姓為名,以墨為姓,是老子當姓老耶?」其說不著所出,未足為據也。宋
《館閣書目》稱《墨子》十五卷,六十一篇。此本篇數與《漢志》合,卷數與《館閣書目》合。惟七十一篇之中,僅佚《節用下》第二
十二,《節葬上》第二十三,《節葬中》第二十四,《明鬼上》第二十九,《明鬼下》第三十,《非樂中》第三十三,《非樂下》第三
十四,《非儒上》第三十八,凡八篇。尚存六十三篇,與《館閣書目》不合。陳振孫《書錄解題》又稱有一本止存十三篇者,今不可見。
或後人以兩本相校,互有存亡,增入二篇歟?抑傳寫者譌以六十三為六十一也?墨家者流,史罕著錄,蓋以孟子所闢,無人肯居其名。
然佛氏之教,其清淨取諸老,其慈悲則取諸墨。韓愈《送浮屠文暢序》,稱儒名墨行,墨名儒行,以佛為墨,蓋得其眞。而《讀墨子》
一篇,乃稱墨必用孔,孔必用墨,開後人三教歸一之說,未為篤論。特在彼法之中,能自嗇其身,而時時利濟於物,亦有足以自立者。
故其教得列於九流,而其書亦至今不泯耳。第五十二篇以下,皆兵家言。其文古奧,或不可句讀,與全書為不類。疑因五十一篇言公輸
般九攻、墨子九拒之事,其徒因採摭其術,附記其末。觀其稱「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守固之器在宋城上」,是能傳其術徵矣。
注:“蓋以孟子所闢,無人肯居其名。”《孟子》卷六 :圣王不作,诸侯放恣,处士横议,杨朱墨翟之言,盈天下,天下之言,不归杨
则归墨。杨氏为我,是无君也;墨氏兼爱,是无父也。无父无君。是禽兽也。
《孟子》有很多警句名言,如:穷则独善其身,达则兼善天下。
§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
身,行拂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性,曾益其所不能。人恒过,然后能改;困于心,衡于虑,而后作;征于色,发于声,而后喻。
§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
取义者也。
§恻隐之心,人皆有之;羞恶之心,人皆有之;恭敬之心,人皆有之;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。恻隐之心,仁也;羞恶之心,义也;恭敬
之心,礼也;是非之心,智也。仁义礼智,非由外铄我也,我固有之也,弗思耳矣。故曰:‘求则得之,舍则失之。’
§人必自侮,然后人侮之;家必自毁,而后人毁之;国必自伐,而后人伐之。太甲曰‘天作孽,犹可违;自作孽,不可活。’此之谓也。
§得志与民由之,不得志独行其道。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。此之谓大丈夫。 |